台電核四廠。圖/台電提供 分享 facebook 核四廠興建已18年餘,各界爭議不斷。由於3年封存期將於今年底到期,但政府宣示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,也意味商轉無望,高達近新台幣3000億元投資金額如何處理,尚無解方。核四封存期(現更名為資產維護管理計畫)今年底將期滿,由於商轉機會低,若正式廢除後,造價達2838億元的核四將由資產轉為負債,台電形同破產,現已向經濟部提「政府編列特別預算」與「電價分年回收」兩項解決方案。對此,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日前重申,核四不可能開啟,但後續如何處理,經濟部仍在研擬相關策略,包括尋找國外買家或轉型(火力發電廠)等,目前尚未定案,外傳核四費用將由全民買單都是臆測。以下為核四廠興建大事紀:—民國69年:核能第四發電廠(龍門電廠)興建計畫首度提出,選定廠址在台北縣貢寮鄉(現為新北市貢寮區)。—民國75年:車諾比事件發生,前總統蔣經國在安全考量下,指示核四廠暫緩興建。—民國81年:台灣經濟成長看好,考量用電需求,前總統李登輝指示批准興建計畫。—民國88年3月17日:核四正式動工,由台電公司負責興建營運。—民國89年:首次政黨輪替後,行政院宣布核四停建,隨即遭立法院院會決議移請監察院彈劾。—民國90年:在釋憲及新台幣700至900億元的鉅額賠償金壓力下,核四宣布復建;預計95年7月商轉。—民國95年:台電向經濟部提報「核四商轉延後計畫書」,工期延後3年。—民國100年:日本發生福島事故,民眾對核安要求更高,政府決定對核四進行檢視和補強,商轉日期延至104年。—民國100年6月:監察院糾正台電公司駐工地設計辦公室自96年初起,自行辦理設計變案件高達1500餘件,嚴重影響施工及核安。—民國100年7月:前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林宗堯發表「核四論」,呼籲停建核四;9月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爆發委員請辭潮,主席謝得志、委員林宗堯接連請辭。—民國102年1月: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夫人陳藹玲,號召婦女成立「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」,籲台電公司公開所有真實狀況和數據,核四廠該立即停建。—民國102年2月25日:行政院宣布核四停建訴諸公投。—民國102年4月:經濟部籌組的強化安全檢測小組正式運作,由前原能會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委員林宗堯主持,小組成員百餘人重新進行檢測。—民國102年6月:台電請世界核電廠協會(WANO)前往核四進行「運轉前測試特別評估」,WANO東京中心也於8月派遣專家小組至核四進行「試運轉測試支援任務」第一階段完成,肯定核四因應日本福島核災成果。—民國102年11月:歐盟與歐洲核能安全管制機構(ENSREG)所作的同儕審查確認,台灣核電廠使用的安全標準與國際最新標準相同,另建議增強海嘯防護牆高度、更新地震和洪水風險評估方式。—民國103年4月24日:核四經過多次安檢後確保可正常運轉,但行政院長江宜樺為化解民眾疑慮,宣布核四封存,完成安檢後,不放置燃料棒、不運轉,未來若要啟用須經公投決定。—民國104年1月:核四啟動封存。—民國104年7月1日:核四完成封存作業程序後,隨即於7月1日開始進入為期3年的封存狀態。—民國105年7月:立法院刪減核四停工封存預算及相關決議等要求。—民國105年11月:台電採取以最少人力及經費維持核四安全及設備維護,將原封存計畫修改為核四資產維護管理計畫,以待政府後續處理方式定案,並提送原能會審查。—民國106年底:核四資產維護管理計畫(原核四封存)到期日屆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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